受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委托,由湛江市天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开向社会补充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共26名,从事街道社会救助经办服务工作,参与实施街道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生活救助、临时救助和其他需由街道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各项社会救助工作。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 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为人友善,无违法违纪记录;
3.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处理能力;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良好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6.在同等条件下,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从事过基层民政工作的人员、退役军人、年龄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犯罪记录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3年的;
5.存在严重失信失德行为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应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30日-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 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19号荣基大厦809房;联系电话:3122166,联系人:陈小姐;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身份证、户口本,一寸照片2张;
⑷无犯罪记录证明;
⑸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考试。考试采取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为100分;按百分比折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考生的综合成绩。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用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职位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达不到1:3时,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名单。
(三)考察。对进入考察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等额递补。
(四)体检。经考察符合的应聘人员,组织到指定医疗机构统一体检,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五)聘用。经体检合格的,由湛江市天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二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可协商是否续聘。被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劳动时间和报酬
(一)按机关事业单位法定工作日制上班(特殊情况除外);
(二)劳动报酬待遇4166.67元/月(含五险一金,残保金,劳务派遣服务费,实发2800元/月左右);